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鸦片战争后清朝的法律制度
来源: 作者:佚名 2001-03-16 14:49:20
一、立法思想:既考虑保护帝国主义侵略者的利益,又考虑保护封建地主买办阶级的利益。
二、法律内容
(一)宪法性文件
《钦定宪法大纲》 《谘议局章程》 《资政院院章》 《内阁官制》 《十九信条》 (二)刑事立法
《大清现行刑律》 《大清新刑律》 (三)民事立法
《大清民事草案》 (四)诉讼立法
《各级审判厅试办章程》 《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 《大清刑事诉讼律草案》 《大清民事诉讼律草案》 三、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关
法部:专门负责司法行政 大理院:全国最高审判机关 (二)有关制度
第一次区分了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 清末在司法审级上实行四级三审制 确立领事裁判权和会审公廨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