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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含画面)领取手续的通知
电字(96)第291号
各电影制片厂、中国电影公司:
自实行"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制度以来,各单位积极配合,发证工作实施顺利。随着电影行业机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由社会集资拍摄的影片逐渐增加,为了规范"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含画面)领取手续,避免工作失误,今后凡拷贝审查通过、一切手续齐全的影片才发给"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含画面)。"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含画面)只发给具有出品权的制片厂和有影片进口权的中国电影公司。领证人必须持有主管厂长、经理签名并盖有公章的领取"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含画面)的委托书,方可领取"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含画面),否则不予办理。
请接到此通知后,立即向厂内有关部门传达落实。本通知自即日起开始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