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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影电视部关于改进和加强农村16毫米影片发行放映工作的通知
广发影字 [1995]4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广州、重庆市文化厅(局)、上海市电影局、解放军总政治部文化部、武警总部政治部、各电影制片厂、洗印厂、部属各电影单位:
为了推动农村电影发行放映工作的开展,自电影行业机制改革以来,广播电影电视部电影局已经召开了四次全国农村电影工作会议。但是,转轨过程中16毫米节目,拷贝供应晚、稀、少,供不应求的矛盾仍相当严重。为了改变目前16毫米影片交易分散进行、购销脱节、发行不畅的状态,建立和完善16毫米拷贝市场与交易方式,现就改进和加强农村16毫米影片发行放映工作通知如下:
一、国产和进口影片送审时,由广电部电影局确定16毫米影片缩制节目。影片(著作权)发行权拥有者从35毫米的标拷通过。获得准映证之日起,一般到四个月就必须迅速发行16毫米影片。为改变目前16毫米拷贝缩制与订购衔接不够的状态,中影公司及制片企业对已确定16毫米影片缩制节目,要预先缩100个拷贝。
二、16毫米影片的发行放映原则放开,任何一级发行公司和集体、个体的放映单位均可自由购买;凡16毫米拷贝购买者可以购买全国农村放映权,可以在全国县城以下(不含县城)的广大农村放映。
三、中影公司与各制片厂每年定期在北京、郑州、长沙等地举行二至三次16毫米影片交易会,全国各级发行放映公司及农村16毫米放映单位均可参加定购进口和国产影片16毫米拷贝。这项交易活动由中国电影制片人协会、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协会负责组织落实。中影公司与制片厂要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自己拥有的节目、拷贝信息《中国电影周报》、《中国电影市场》要定期公布16毫米的影片缩制节目单。
四、各级政府电影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督促和检查,以保证本《通知》各项要求的全面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