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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跨省级区域电影发行许可证的通知
电字(95)第1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广州、重庆市电影公司、各电影制片厂、在京各电影单位:
根据广播电影电视部《关于实行电影发行放映许可证及年检制度的规定》(广发影字[1995]45号),各地的许可证发放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为了保证机制转轨时期电影发行放映工作的有序进行,推进电影机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凡具备下面三方面条件的电影制片、发行单位,可填写电影发行许可证申报表,并连同本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寄至广电影局申办跨省级区域电影发行许可证。
1.在省级或省级以上区域从事电影发行业务满一年半以上的时间;
2.年度在省级或省级以上区域最少发行十部影片。
3.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